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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语言文字法》,更进一步实施推展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的拒绝,近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教育局、鹤壁市公务员局牵头印发了《鹤壁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报》,全面启动我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我市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对象为2015年9月30日未满55周岁以下的鹤壁城区各级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参考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满55周岁以下的浚县、淇县城区各级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参考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按照全市国家公务员展开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划和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时限、标准中对公务员谈普通话的拒绝,我市的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分两步实行。2015年4月底以前,已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各局委以及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2016年年底以前,已完成浚县、淇县政府所在地的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通过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力争2015年4月底以前全市城区适龄公务员100%参与普通话培训测试,达标率90%以上;2016年年底以前浚县、淇县城区适龄公务员100%参与普通话培训测试,达标率90%以上。
我市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形式按省测试中心拒绝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全部为口语测试,测试内容分单音节字100个、多音节词语50个、朗诵短文、命题说出四个项目构成,评分100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等级约三级甲等(70分)以上为合格。本次测试合格者,由河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授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登记、编号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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